乱七BaR

May 24, 2006

最是那一口的温柔

Filed under: 十足废话

题记—最是那一口的温柔,像肉夹馍难以抗拒的娇羞,道一声珍重,道一声珍重,那一声珍重里满嘴流油。

离开西安转眼就一年了,依然让俺魂牵梦萦,念念不忘的莫过于城墙根下吃不胜吃的小吃。尤其是到了钢筋水泥,高楼林立的首都,放眼望去除了挤的满满得八车道马路,就是满天遍野沙染的风采。想找一个合适的排档简直门儿都没有。于是对于西安的小吃更是朝思暮想了,谨以此文,表达对我心爱的小吃的思念。

第一个要说的是面。作为老陕的最爱,西安的面绝对可以说上三天三夜。不过面有三千,咱们只吃一碗,这里就讲讲俺的最爱-哨子面。哨子面有两种,一种是干拌的,一种是湿的(就是带汤的)。干的实在,顶饱;湿的舒坦,过瘾。面条一定要手擀手切,这样出来才筋道,有嚼头。同为哨子面,哨子都一样,有肉哨子,素哨子。肉哨子是拿肥瘦相间的猪肉加上各种调料一起熬啊熬,熬到表面泛起一层亮丽可人琥珀色的油就好了。素哨子一般是把土豆,木耳,黄花,大葱,胡萝卜等等切成比键盘帽稍小一点的丁,抄水,晾凉,再加少许盐,待到面条煮好,浇上两种哨子,泼上过油辣椒,剥个紫皮大蒜,红白掩映,香气扑鼻,大快朵颐之后,再喝上一碗面汤,哈哈,万钟于我何加焉

第二个就是肉夹馍。这应该是西安仅次于羊肉泡的第二大小吃。北方地区好像都能看到他的身影,不过离开熟悉的黄土地,他也风采尽失,再也吃不到原来那种粗犷豪迈的味道了。 至于为何叫做肉夹馍,而不是馍加肉,据考证是由于古时候人们说话罗嗦,把他叫做“肉加之于馍”,现代人懒省事就直接称呼为肉夹馍了。肉夹馍的全称应该是腊汁肉夹馍,把肉煮的酥烂无比,油汁四溢,搁上砧板,快刀剁烂,夹上刚出炉的白及馍,呵呵,流口水了吧。肉夹馍与刚才所说的湿哨子面在我看来是一对绝配,连汤带水,连饼带面,真是吃的酣畅淋漓,意犹未尽。另外值得一提的还有一种腊牛肉夹馍,与此同理,只不过猪肉换成牛肉,少了些油腻,多了些嚼头,个人感觉不如前者过瘾解馋。

还有一个不能拉下的就是羊肉泡与烤肉了。之所以放在一起,是因为卖羊肉泡的店一定会在店外摆上桌子板凳烤肉架子, 夏天尤其如此。西安的羊肉泡与北京的卤煮很相似,据说以前都是贩夫走卒果腹打实的饭,跑了一天路,吃上一碗这种高热高脂的东西很是管用,不像现在,又是卡路里又是胆固醇,吃的乐趣在前怕狼后怕虎中大打折扣。西安的烤肉也很有特点,两毛一串,任你吃破了天,也就是五六十块钱,所以有人感叹在西安生活缺乏动力。我的建议是吃烤肉最好要烤肉筋,有肥有瘦,参差不齐,这样才能吃出感觉,比起嚼蜡一样的瘦肉强过百倍。

差点忘了一个最有特点的,那就是酸菜肉丝炒饭。你一定认为炒米饭不就是那回事吗,有什么好吃的?俺当时同样是这么个观点,但是吃过一次之后,才发现原来炒米饭也可以这样风情万种百吃不厌。米饭不能干,但也不能太湿;酸菜最好只要叶子,切得越细越好;肉丝要用牛肉,更有口感;需要辣味,但不能太浓,同时吃得时候一定要搭配涮牛肚与酸梅汤,吃过你就知道了!

Comments »

The URI to TrackBack this entry is: http://banyue.blogsome.com/2006/05/24/p48/trackback/

No comments yet.

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.

Leave a comment

Line and paragraph breaks automatic, e-mail address never displayed, HTML allowed: 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ode> <em> <i> <strike> <strong>


Get free blog up and running in minutes with Blogsome
Theme designed by Ian Main